一、地基、基礎與荷載的關系
在建筑工程中,一般將房屋建筑下部的承重結構埋入地面(土層)以下的部分稱為基礎,將位于甚礎下面,并承受建筑物全部荷或的土層稱為地基。基礎是建筑物的重要組成部分,它承受著建筑物的全部荷載井將它傳給地落,而地基不是建筑物的組成部分,它只是承受建筑物有載的土層。
房屋的全部荷載是通過基礎的底面傳給地墓的,在一定的土質條件下,地甚的承載力(每平方米土層所能承受的最大垂直壓力)是有限度的。為了保證房屋的撼定和安全,必須使簽礎底面的平均壓力不超過地簽的承級力,這就要求在建筑物總荷載和地簽承載力確定的情況下,要保證墓礎底面有足夠的面積.
二、地基的分類
作為建筑物地基的土,可分為六大類.
1.巖石類:如花肖石《硬)、石灰巖、砂巖帆
2.碎石類:如塊石、卵瓦碎石、目礫、角礫等。
3.砂土類,如碟砂、粗砂、中砂、細砂、扮砂等。
4.粘性土類:如拈上、粉質枯土、淤泥質土夠。
5.扮土,粉土的撅拉拉徑介干砂土類和枯性土類之間,粉土是砂土和鉆性土之間的一類土。
6.人工坡土類,如炭境土、雜填土、沖城土等。
不同土質的地蒼r其承級能力和壓摘性差異較大。
地基可分為天然土層和人工地基兩大類:
1.天然地基:凡天然土層其有足夠的承載能力,不器經過人工改善成加固.便可作為建筑物地基者稱為天然地落。一般情況下,巖石、碎石、砂土、粉土、枯性土等均可作為天然地甚。
2.人工地落,凡因缺乏足夠的承載能力和往定性,爭預先對土進行人工加固,方可作為建筑物地幕者稱為人工地甚。(
免燒磚機前期處理地基問題的分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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